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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擔任星光大道主持人陶子 陶晶瑩及先生李李仁的委任律師素顏的陶晶瑩- 陶子有一種鄰家大姐的親切氣質。初見陶晶瑩-陶子,是因為壹周刊不實報導陶子,對於陶子的名譽造成很大的傷害,陶子的形象在演藝圈算是優質,自己也很有才華,主持的功力一流,有不少的廣告商找陶子代言,但是因為這篇報導,陶子幾乎半年沒有廣告,因為之前成功地保障吳宗憲憲哥和小S徐熙娣的權益,陶晶瑩陶子因此委託事務所來為她主張權益。最後,真相大白,法院判決壹周刊訴敗。剛好當時陶子的先生李李仁也有一件因壹周刊不實報導的損害名譽案件,經過我們的談判,在判決前就賠償和解了。現在的陶晶瑩 陶子靠著自己的努力在演藝圈展漏才才華,主持星光大道而受到大眾的注目,主持功力更上一層樓,婚姻生活也相當幸福,真的很為她高興。現在的陶子,有了美滿的婚姻和事業,誠心的祝福他們夫妻一切平安順利。 當本土天王吳宗憲遇到律師李宗憲當本土綜藝天王吳宗憲遇到律師李宗憲,是一件很奇妙的際遇,當時壹周刊為了銷售量,把憲哥抺黑,並大肆報導,用以衝高壹周刊的銷售量。接觸後才發現私底下的憲哥,很有自己的想法,腦筋非常的靈活,對子女也是很好,如果憲哥當時走的是法律路線,肯定也是一個成功的律師。能夠近距離接觸到本土主持天王吳宗憲(憲哥),是難得的緣份,憲哥對於政治及社會有自己很切實的看法,反應很快,為人很親切,開庭時也完全沒有任何的怯場,應該是平時主持磨練出深厚的功力,這張照片是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前拍的,憲哥說這套藍色的西裝,正顯示出此時的心情,真的是很BLUE,當時的憲哥,流年不太順,事情很多,但是終究雨過天晴,這次的訴訟,經過我們和憲哥的共同努力下,壹周刊敗訴了,判決要在五大報刊登道歉啟示,還給憲哥一個清白,雖然正義有點遲來,但還是來了。 擔任麻辣天后小S的律師 贏得法院判決300萬第一次見到小S,她已經懷孕,但是看不太出來。雖然上一點淡妝,但是藝人的那種亮眼氣質還是沒有辦法掩飾,這件案子當時很轟動,因為當時壹周刊剛進台灣,為了打響知名度,不實報導小S、阿雅及范曉萱,還把錄影帶放在各大電視台聯播,差點危及小S的演藝生涯,好在小S是個很堅韌的藝人,渡過了這一段最難熬的時刻,自己還走出自己的風格,大放異采。因為小S比較忙碌,所以我和小S的媽媽徐媽媽接觸比較頻繁,徐媽媽本人是比較感性的人,也十分的漂亮及溫柔,我還記得把所有案件處理完,將賠償支票交給徐媽媽的時候,她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對我說謝謝!眼眶還泛著淚,當時我內心其實很感動,但是基於律師的尊嚴及專業形象,所以我並沒有明顯的表達出來。雖然台灣的人很健忘,法院判決後,也沒有再有什麼大新聞,賠償的金額來說對小S也不多,但是這是代表一個公道及交代。對小S來說也是一個噩運的結束,自此小S不管是在演藝及生活都成為公眾羡慕的對象。 February 20 惱人的漏水問題!在北投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供法律服務時,有一個腦性麻痺的女性民眾拖著她左右不穩的步閥,前來詢問有關於樓上漏水的法律問題,她張口吃力的想把事實經過一字一字的講清楚,我也專心地去聽懂她所要表達的意思,她所遭遇的問題大概是說:她住在一間已經四十多年的老舊住宅裡,因為年久失修的緣故,天花板不知何時開始剝落,除了水不停的從牆壁中滲出外,空氣中混著剝落的灰塵,更是令人呼吸困難。再加上她剛生了一個女兒,她怕每天從天花板散落的灰塵,會對他的女兒造成肺部的影響,之前和樓上住戶協商過,大多願意分擔修理費用,但是其中一戶三樓住戶,卻不願意分擔,讓她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前來調解會詢問律師,看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這位民眾解決漏水問題,不是為了自己,而是自己剛出生的女兒,母性的偉大,從她字字句句吃力表達的過程中,顯露無遺,實在令人動容。之前我曾經處理過幾件房屋漏水的糾紛,大多是超過二十年的老房子,房子和人一樣,有它的壽命,超過二十年以上的房子,總免不了會有些結構上的問題,其中漏水也是最惱人的,在法律上,在公寓大廈如果是公共區域漏水,可由管委會出面維修,再由公共基金中支出相關費用。如果是自己使用的部分(法律上稱專有部分)的漏水,則要看漏水的原因,假如漏水的原因是因為樓上施工裝潢,或是變更原來的設計導致水管破裂,那應該就是要由有過失的人來負責任。如果是年代久遠所導致的漏水,還要看是漏水的位置,產生漏水問題的那戶人家,理應負責修繕。但是在過程中,往往最難釐清的事,漏水的位置及原因,一般就算訴訟,也是先要做鑑定,鑑定費用三、四萬元算是一般的行情,所以,這種漏水的糾紛,我經常先建議鄰居間先協商,如果告上了法院,除了時間曠日費時,有時候請律師和鑑定的費用,都已經足夠把漏水的部分修好了,除非是遇到了惡鄰,堅持不配合修理的,我才會建議提起訴訟,由法院的公權力來介入。 後來這位民眾選擇先用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看著她拖著左右不穩的步閥離開,心中默默祝福這位民眾能調解成功,早日把漏水的部分修好,好讓她和她剛出生的女兒能早日安穩的生活!不再為漏水及空氣滿佈灰塵所苦! 緣起在律師執業生涯中,也已經不知不覺渡過了八個年頭,邁向第九個年頭,回首過往,彷彿才才剛進大學似的,一切的事情,好像昨天才發生。那天,事務所在中午聚餐時,一邊看著水果日報,剛好水果日報裡有民眾投書他的外遇經過,內容偏為煽情。我看了之後開始和助理們討論著外遇的問題,我說:就律師界來說,外遇的情況不能說沒有,但和別的行業比起來應該算是相對少的。助理問:為什麼?我答道:因為律師的工作就是處理別人的麻煩,在處理別人的麻煩的過程中,就可以讓自己免於麻煩之中。而外遇,就是會產生極大麻煩的一種行為,只要是處理過婚姻糾紛的律師就會知道,在法院裡的真實的情況,不滿婚姻的雙方互相指責、叫囂、漫罵,有時出了法院免不了來一段全武行,由其是因為外遇而有糾紛的,有了小孩的,看著自己父母,手足無措,跟誰都不是,之前高高興興結婚的兩個人,再怎麼想也想不到最後婚姻會以這樣的情況結束。所以律師一但處理過棘手的婚姻問題,絕對不會希望自己是故事的主角,雖然外遇的過程對有些人來說是一種生活的剌激或是調劑,但是被發現了之後,婚姻中最重要的「信任」基礎,就會盪然無存,要再走下去,就是一種考驗了。說完,助理們似懂非懂,半信半疑的點了點頭! 執業的時間也不算短了,常常思考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價值,常常問自己:「到底自己對於社會的貢獻是什麼?」「是正數?還是負數?」會開始想要把自己遇到的人、解決過的事、辦過的案子分享出來,除了是自己做一個回顧,一個人生的記錄外,也是能把自己所處理過的問題,當事人慘痛的教訓分享出來,希望有緣人在看完後,可以從中得到些東西,不要重蹈覆輒。請相信人生最寶貴的東西是「時間」,人可以知道自己有多少錢或者是財產,但是絕對不可能知道自己還剩多少時間,是明天先到還是死亡先到,誰也說不準,把自己最寶貴的時間拿來處理麻煩事,真的是很浪費!也很可惜!藉著這個部落格發表一些辦案的記錄,作為邁向執業第九年的一個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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